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嘉和美康: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了已回购股份1,004,37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期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53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38,571,693股变更为137,570,84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8,571,693元减少至137,570,846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批发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准,限生产经营地生产);批发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为准)。

拟变更为: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7号1幢二层1201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环宇大厦1层101-02-1号房屋”。

四、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7号1幢二层1201室。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环宇大厦1层101-02-1号房屋。
2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57.1693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57.0846万元。
3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批发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生产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准,限生产经营地生产);批发医疗器械(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为准)。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57.1693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757.0846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