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仍有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不超过220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20%,具体金额授权管理层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