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7)。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实际使用了2.085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