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89.6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789.6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7.9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207.97 万元。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89.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时,原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07.9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时,原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