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十四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受让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嘉兴康晶53.32%的财产份额。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生产经营以及收购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财产份额的资金需求,公司监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立昂微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