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的2,465,9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3,603,596股减少为151,137,696股,注册资本将由153,603,596元减少为151,137,696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8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12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2,4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最高成交价为15.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94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37,995,2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户中2,465,900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715 | 0.03% | 48,715 | 0.0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554,881 | 99.97% | 151,088,981 | 99.97% |
总股本 | 153,603,596 | 100.00% | 151,137,696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