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开展董事会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提名刘准、赵静珍、孙银芬、刘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1、提名刘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2、提名赵静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名孙银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4、提名刘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开展董事会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提名陈强、卞钱忠、孙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1、提名陈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2、提名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3、提名孙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
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金额 (万元)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22,000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6,000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6,000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12,000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2,000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0,000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10,000 |
8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8,000 |
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6,000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6,000 |
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6,000 |
1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4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 | 5,000 |
1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6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7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5,000 |
18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000 |
1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3,000 |
2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3,000 |
2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30,000 |
22 |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10,000 |
2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10,000 |
24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25 |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5,000 |
合计 | 240,000 |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议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议案三中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及议案七中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办理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办理2025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拟分别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仓储”)拟为珠海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50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0.64亿元及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09%。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怡达仓储共同为珠海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珠海怡达的发展,并且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预计拟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金额 (万元)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30,000 |
2 |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10,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 10,000 |
合计 | 50,000 |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泰兴怡达92.5%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为泰兴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展,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泰兴怡达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和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人民币6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00于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