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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3933 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方式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信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全资子公司 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 贝能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不超过 12,000万港币全资子公司广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香港的房产做抵押,同时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和广泰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不超过 1,000万美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 福建海睿达 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 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凤溪支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盈浦支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全资子公司 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 福州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福州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6%的少数股东福建平潭瑞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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