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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2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嘉事堂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5层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5层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格式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同时,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划转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至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合计持有嘉事堂83,057,236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 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四节资金来源 ......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4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9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6

附表 ...... 29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光大实业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实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实业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嘉事堂、上市公司

嘉事堂、上市公司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集团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以及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83,057,236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光大集团通过光大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83,057,236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

《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份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9层91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续文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9900043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出租商业设施;技术开发。
经营期限2007年11月29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持有光大实业100%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为光大实业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光大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813,450.3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2063897J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要关联企业相关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实业下属重点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百万元)直接及间接享有的表决权核心业务 (主营业务)
1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1,110100%投资及资产管理
2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上海50100%房屋租赁,会场出租,物业管理
3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北京100100%资产运营、物业管理
4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500100%资产管理
5光大居家惠民有限公司北京200100%居家养老服务,家庭服务
6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485.38100%健康咨询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集团下属重点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本(亿元)直接及间接享有的表决权核心业务(主营业务)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590.8647.33%银行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46.1145.88%证券
3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天津54.0050%保险
4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30.00100%资产管理
5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甘肃84.1851%信托
6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62.47(港币)100%投资、资产管理、项目建造和运营
7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96.18(港币)49.74%资产管理
8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香港173.3(港币)43.08%环境综合治理 服务
9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44.00100%实业投资和运营
10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7.2423.19%文化旅游
11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2.9228.47%医药
12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4.00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3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50.0055%不良资产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光大实业是光大集团的一级子公司和实业领域的重要发展平台,营业范围为:

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出租商业设施,技术开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实业最近三年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89.95101.39126.53129.59
净资产26.7027.0664.6264.71
资产负债率70.32%73.31%48.93%50.06%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7.4812.6311.3211.44
净利润-0.46-37.610.691.06
净资产收益率-2.28%-82.03%1.07%1.4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到处罚或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实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洪 波董事长、股东代表董事中国北京市
2叶振勇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市
3续文利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市
4潘文捷执行董事中国北京市
5廖世烨股东代表董事中国北京市
6秦 莉股东代表董事中国北京市
7孙艾婧股东代表董事中国北京市

2、监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骆海菁监事中国北京市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续文利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2马学全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3潘文捷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4王在清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5戴益聪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6刘励勤总经理助理中国北京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实业在境内、境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上市交易所直接及间接享有的表决权
1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7.4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光大集团在境内、境外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上市交易所直接及间接享有的表决权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香港联交所47.33%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香港联交所45.88%
3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49.74%
4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43.08%
5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23.19%
6光大永年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74.99%
7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7.41%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光大集团完善实业板块战略布局,通过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推动光大实业和嘉事堂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推进康养结合,增强发展合力。本次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以及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83,057,236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光大集团通过光大实业间接持有嘉事堂83,057,236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如下:

(一)嘉事堂股权转让

1、光大集团履行董事会程序;

2、光大实业履行董事会程序;

3、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二)光大健康股权转让

1、光大集团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程序;

2、光大实业履行董事会程序;

3、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光大集团以直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以及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100%股份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光大实业,从而使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

14.36%),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83,057,236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光大实业未持有嘉事堂股份,光大集团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光大健康(光大集团100%持股)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合计持有嘉事堂83,057,236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为嘉事堂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嘉事堂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大实业直接持有嘉事堂41,180,805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12%),通过全资子公司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41,876,431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14.36%),在嘉事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83,057,236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光大集团通过光大实业及光大健康间接持有嘉事堂83,057,236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28.47%),仍为嘉事堂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嘉事堂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一) 《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2024年11月29日,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署了《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嘉事堂)的股份比例为

14.12%(“标的股份”,对应股份为41,180,805股),且甲方持有乙方100%股权。甲方以标的股份(嘉事堂)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基础,向乙方划转标

的股份。甲方以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价值对乙方进行增资,且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价值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乙方按照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二) 《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

2024年11月29日,光大集团与光大实业签署了《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光大健康)100%股权,且甲方持有乙方100%股权。甲方以标的股权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基础,向乙方划转100%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以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价值对乙方进行增资。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乙方按照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不涉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正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除外),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后续提出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情况下,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阻碍本次权益变动的限制性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是否拟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需要形成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实质不利影响。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上市公司之间保持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上市公司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出租商业设施;技术开发等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避免将来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积极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实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建立了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范管理制度,未来关联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提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大实业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机构对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光大实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光大实业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二、光大实业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9月末
货币资金958.621,003.941,678.75593.11
交易性金融资产550.72848.90655.591,216.2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5.680.401.86-
应收账款215.88181.90116.43179.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8.1359.3346.4647.50
其他应收款220.25370.37294.58295.98
存货115.36124.1156.5242.5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4.88---
其他流动资产456.3311.2025.073.47
流动资产合计2,815.842,600.152,875.272,377.82
债权投资1,056.371,599.50406.66420.89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094.101,094.101,094.101,094.10
长期股权投资2,337.002,477.462,152.772,152.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31.25653.37683.31688.9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534.812,826.581,801.021,168.60
投资性房地产347.16337.37327.59313.74
固定资产522.69498.54475.09468.79
在建工程2.802.815.435.9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6513.4221.5916.25
无形资产274.24268.04209.07206.42
开发支出----
商誉3.083.083.083.08
长期待摊费用20.9314.8318.991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197.68264.2264.7763.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142.7610,053.337,263.476,617.66
资产总计12,958.6012,653.4810,138.738,995.48
短期借款1,545.272,008.692,365.221,759.1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9.66142.45157.14161.95
预收款项20.1522.6446.6313.71
合同负债13.9911.6010.8210.70
应付职工薪酬259.08238.72208.03139.22
应交税费102.5680.6663.2866.57
其他应付款736.08602.66787.88797.3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5.66715.88478.151,532.19
其他流动负债40.681.691.773.71
流动负债合计4,453.133,825.014,118.924,484.53
长期借款867.00407.75--
应付债券-1,495.212,494.561,020.78
租赁负债16.0211.7815.3414.85
长期应付款67.3860.6553.9253.92
预计负债250.4826.00438.64438.6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60364.72311.06312.81
其他非流动负债432.67---
非流动负债合计2,034.152,366.113,313.531,841.00
负债合计6,487.276,191.117,432.446,325.52
实收资本(或股本)4,400.004,400.004,400.004,4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759.73779.62780.12784.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18.40164.38180.75186.19
专项储备0.080.100.100.10
盈余公积25.16107.50107.50107.50
未分配利润-1.54-70.57-3,368.75-3,407.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401.835,381.022,099.712,070.30
少数股东权益1,069.491,081.35606.58599.6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471.326,462.372,706.292,66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958.6012,653.4810,138.738,995.48

(二)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1,143.871,131.701,263.25748.10
减:营业成本951.27964.971,060.99622.79
税金及附加38.6231.6936.1425.63
销售费用2.7920.2317.329.71
管理费用204.03179.78146.4670.60
研发费用4.963.832.280.68
财务费用114.15164.90157.86120.82
加:其他收益11.511.4513.550.08
投资收益190.21222.11-102.5894.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3.97-132.14-1,052.421.39
信用减值损失1.07-54.38-1,790.47-
资产减值损失0.01--219.85-
资产处置收益0.050.47-0.100.02
营业利润114.87-196.19-3,309.67-6.44
加:营业外收入4.16231.1811.294.65
减:营业外支出14.032.22302.980.42
利润总额105.0032.77-3,601.36-2.22
减:所得税费用-1.49-36.44159.3143.71
净利润106.4969.21-3,760.67-45.9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940.94-3,285.90-39.01
少数股东损益37.4028.27-474.77-6.92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9.01-54.0316.375.44
综合收益总额87.4815.18-3,744.30-40.4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08-13.09-3,269.53-33.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4028.27-474.77-6.92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87.681,199.861,375.20678.90
收到的税费返还23.530.420.0011.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9.2252.64117.31235.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0.431,252.921,492.51925.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82.79805.72910.18482.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9.36280.66267.78195.53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60176.46172.6595.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9.90255.0799.4219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5.651,517.901,450.0396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4.78-264.9942.48-38.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566.42811.30238.30216.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8.98158.38136.5652.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510.710.710.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63.672.6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10-0.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9.581,054.13375.57270.1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92.4715.511.60
投资支付的现金1,222.231,078.06273.0049.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20--1.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2.721,080.53288.5153.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5-26.4087.06217.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取得的现金-1,493.86998.47-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104.002,872.962,375.071,478.2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04.004,366.823,373.541,478.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43.003,748.752,671.482,485.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32.51305.79277.82162.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4.344.186.577.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9.854,058.722,955.872,65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15308.09417.67-1,177.8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690.000.110.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额626.4916.70547.33-999.0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5.53942.02958.721,506.0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2.02958.721,506.05506.96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嘉事堂);

5、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划转暨增资协议》(光大健康);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10、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1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嘉事堂办公地点,正常工作时间可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续文利)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续文利)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嘉事堂股票代码002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9层91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1,180,805股(直接) 41,876,431股(间接) 持股比例:14.12%(直接) 14.36%(间接) 变动比例:14.12%(直接) 14.36%(间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 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续文利)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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