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31,707,317股,发行价格为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7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81,035,016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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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序号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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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合计
注1:以上持股数量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数量;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股份731,707,317股后的口径计算。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