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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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145亿元。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序号 | 授信银行 | 预计授信额度(万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 |
5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 |
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12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 |
1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0,000 |
1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18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20,000 |
1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20 |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 15,000 |
21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4,000 |
22 | 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00 |
23 | 其他金融机构 | 91,000 |
合计 | 1,450,000 |
上述授信额度可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2025年度内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表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以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之内,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因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4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共计1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