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4-112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月6日,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宏锂电”)发行普通股19,026,995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161,9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0,743.82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508,525.3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9,141.36 | 3,514.17 | 38.44% |
2 | 研发中心建 | 浙江天宏锂电 | 2,031.57 | 1,458.16 | 71.78% |
设项目 | 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 | 11,172.93 | 4,972.33 | 44.50%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 | 352020100109288888 | 8,606,525.02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 | 19125801040007206 | 5,839,567.30 |
合计 | - | - | 14,446,092.32 |
注:1.上表包含利息及手续费;
2.除上述存储的募集资金外,公司已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使用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主要原因 |
1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9,141.36 | 6,914.26 | 见下文“(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31.57 | 4,258.67 | 见下文“(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
合计 | - | 11,172.93 | 11,172.93 | - |
公司原募投项目为“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部分。本次变更一是拟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9,141.36万元减至6,914.26万元,具体原因见下文“(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二是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031.57万元调增至4,258.67万元,具体原因见下文“(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此次变更,公司拟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调减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至“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
1.变更后的“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项目名称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实施主体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方式 | 自建 | 自建 |
实施地点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东侧,新塘路北侧原电杆厂地块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东侧,新塘路北侧原电杆厂地块 |
场地面积 | 29,812.82㎡ | 29,812.82㎡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9,141.36万元 | 6,914.26万元 |
建设内容 | 拟新建锂离子电池模组智能化生产线及先进的仓储库房,通过采购先进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配套设施来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年产120万组小动力电池模组及0.5GWH大动力电池模组产能,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 拟新建锂离子电池模组智能化生产线及先进的仓储库房,通过采购先进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配套设施来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年产120万组小动力电池模组及0.5GWH大动力电池模组产能,有效完成现有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显著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实力。 |
2.变更后的“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项目名称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 |
实施主体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方式 | 自建 | 自建 |
实施地点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东侧,新塘路北侧原电杆厂地块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东侧,新塘路北侧原电杆厂地块 |
场地面积 | 5,000.00㎡ | 13,329.66㎡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031.57万元 | 4,258.67万元 |
建设内容 | 拟规划新建研发中心大楼。改善研发环境,提升技术研发水平。新建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PACK工艺、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EMS系统)、材料检测、集成系统技术、电控技术、性能检测等研发工作,整合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机控制系统资源,延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 拟规划将原研发中心扩建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一是扩大现有研发中心的场地面积,提高工商储能和集装箱储能的研发水平。二是建设现代化产品展示中心,集中展示公司各小型电池展品和大型储能成品、沙盘展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三是集中合理布局办公场地,方便各部门协同办公,提高公司效率,提升公司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
3.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备案、环评等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不涉及地点和土地面积的变化,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不动产权第0024911号权属证书。项目备案变更及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目。
(3)合理布局公司研发、管理、销售等部门的办公场地,将有助于提升部门协同办公的效率公司目前拥有研发、管理、销售人员共计84人,随着公司工商储和集装箱储能业务的持续发展,员工队伍也将不断壮大,原有的办公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各部门的统一协同运作。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各部门的资源配置与合理布局,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
(4)优质的办公环境,将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有助于公司对人才的吸引
公司现有办公场地较为老旧、拥挤,会议、接待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常办公需求。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员工办公环境,扩充会议室、接待室,提升员工的办公体验和客户、供应商的接待体验,通过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一方面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加盟,另一方面给客户留下良好的到访印象,促进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共计2,227.1万元将全部投入至“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使用,“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2,031.57万元调增至4,258.67万元,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运营能力,提升企业形象和运行效率,推进企业的发展。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1.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开发区 (4)项目实施面积:29,812.82㎡ (5)项目实施周期:32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6,914.26万元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占比 |
1 | 建设投资 | 9,141.36 | 6,914.26 | 100.00% |
1.1 | 工程建筑费用 | 4,487.46 | 4,487.46 | 64.90% |
1.2 | 工程装修费用 | 600.00 | 220.00 | 3.18% |
1.3 | 市政工程建设 | 603.48 | 206.79 | 2.99% |
1.4 | 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 3,450.42 | 2,000.00 | 28.93% |
合计 | 9,141.36 | 6,914.26 | 100.00% |
2.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开发区
(4)项目实施面积:13329.66㎡
(5)项目实施周期:32个月
(6)项目投资金额:4,258.67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9,141.36万元调减至6,914.26万元,调减的2,227.10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调整后,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名称拟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原2,031.57万元增加至 | ||||||
4,258.67万元,实施主体仍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不变。
3.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运营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
(2)本次变更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内,对于未来的实际实施内容和进度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变更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公司的运行效率。4)优质的办公环境,将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有助于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公司现有办公场地较为老旧、拥挤,会议、接待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常办公需求。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优化员工办公环境,扩充会议室、接待室,提升员工的办公体验和客户、供应商的接待体验,通过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一方面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加盟,另一方面给客户留下良好的到访印象,促进业务的发展。
综上,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主要出于对大型储能研发场地的需求和综合纳入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展示中心的需要,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各部门的运行效率,提升企业形象,吸引客户和人才,持续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可行性。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保证募集资金的切实用途,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