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全票审议通过,无存在异议的情况。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 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丽燕,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增加5.26%。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与上期增加3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为公司服务年限为两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
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度,容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容诚、北京德皓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德皓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