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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3债券代码:123227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99弄62号西二楼公司201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力书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5人,代表公司股份65,282,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2.518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97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2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30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30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30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5,20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9%;反对16,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5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598%;反对16,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37%;弃权58,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0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2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5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403%;反对2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6%;弃权5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8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1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5%;反对2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4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793%;反对2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36%;弃权4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7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13,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3%;反对2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4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412%;反对2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6%;弃权4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7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7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1%;反对55,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弃权56,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667%;反对55,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44%;弃权56,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89%。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178,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6%;反对50,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弃权5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56%;反对50,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38%;弃权5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0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培琪、陈艺臻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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