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夫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控股孙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控股孙公司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