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埃夫特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埃夫特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万股,发行价格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2,833.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万元,小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3,542.50万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2020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金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2.50 | 43,692.50 | 34,589.49 |
2 |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 33,447.00 | 33,447.00 | 18,000.00 |
3 |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36,403.00 | 36,403.00 | 20,000.00 |
合计 | 113,542.50 | 113,542.50 | 72,589.49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结论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和“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截至2024年11月15日,各项目结项结论如下: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开发的通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协作机器人均实现了销售,应用在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电子等行业。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在机器人控制器、驱动器、示教器等方面进行了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研究了系列关键技术,开发了系列化产品并已经在工业机器人整机及解决方案中得到了批量化应用。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构建了基于“公有云+私有云+边缘计算”混合云架构,基于其云平台的技术底座,开发了墨斗IDE、埃享制造互联平台等多款软硬件产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项目初步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新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调整后计划投资金额(①)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②)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待支付款项(③)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④) | 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⑤=①-②-③+④) |
1 |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692.50 | 34,589.49 | 31,914.43 | 92.27% | 1,099.94 | 2,047.23 | 3,622.35 |
2 |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 | 33,447.00 | 18,000.00 | 10,422.14 | 57.90% | 127.24 | 1,171.60 | 8,622.21 |
3 |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36,403.00 | 20,000.00 | 12,161.51 | 60.81% | 23.95 | 1,169.79 | 8,984.33 |
合计 | 113,542.50 | 72,589.49 | 54,498.08 | 75.08% | 1,251.14 | 4,388.62 | 21,228.89 |
注:(1)“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和尚未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中有20,000万元系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公司已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募集资金剩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研发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公司在相关项目的研发更多的专注于核心零部件关键性能的测试和验证以及定制化品类的开发,公司充分利用合作伙伴更具有规模性的制造体系和日益成熟的国产核心零部件供应链能力,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未进行大量相关机加工设备的投入。
2、同时,公司加强项目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对项目资源充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具体包括:①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设备以及合作伙伴生产服务能力,优化募投项目相关软硬件购置;②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区域,降低新建制造产线的费用。
3、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收益。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满足该建设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存放于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划转至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相关款项尾款。
2、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在产品到期后,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划转至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
为确保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该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再授权人士在剩余募集资金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待支付款项尾款支付完毕后办理销户手续。
四、新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及土地使用权取得: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北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0亩(具体以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结果为准)。其中一期用地约150亩,二期用地约100亩。项目将建成集自动化装配、立体化仓库、数控加工中心、核心零部件生产、质量检测中心为一体的超级智能化数字工厂,含研发技术实验中心、行业运用工作站、埃夫特科创中心、展厅多元化的科研基地,项目一期建成达产预计可实现年产5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0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8.93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本次剩余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1,228.89万元(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以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一期建设,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转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21,111.75 | 12,086.25 |
2 |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 36,204.80 | 1,208.73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9,708.32 | 4,573.91 |
4 | 土地使用费 | 5,100.00 | 3,360.00 |
5 | 建设期利息 | 7,222.61 | 0.00 |
合计 | 189,347.48 | 21,228.89 |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项目总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楼、研发技术实验中心、行业运用工作站、埃夫特科创中心、展厅及生产设备安装等,一期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5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二期建设周期为31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产线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等,二期建设完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10万台高性能工业机器人。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国内对机器人的需求迅速扩大,一方面,国内同类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外工业机器人四大家族不断重视中国市场,扩充在中国市场的产能和销售渠道。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不能抓住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失去市场竞争力,丧失或无法获取足够的市场份额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来源于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若在攻关过程中未能顺利解决相关核心技术的突破,将导致公司产品的推迟上市及应用,相关收益测算将相应推迟。
3、业务风险
公司业务布局分布整机制造及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等上下游产业链,在不同的产业链环节,业务特点不同,需要构建不同的管控体系。同时,若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波动,下游企业可能会减少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的投资额度或暂缓投资计划,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财务风险
公司在市场推广和销量大幅增加的成长过程中,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此外,若未来各级政府产业政策及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可能会有调减,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合规风险
在设计厂房阶段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建筑规划与设计规范,在施工阶段需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建设需符合环保要求,若相关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环保法规,可能导致环保处罚或停工整改,进而引发合规风险。
(三)投资项目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报告方案推进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项目的
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项目准备过程中签订、变更或终止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及组织实施该项目准备工作等。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事宜尚需获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审批、备案。
五、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有助于公司超级工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和降低经营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将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将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 李明克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