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4年1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项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占全体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二,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2023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23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根据本行报告披露的安排,经本行监事会审议,本行监事2023年度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该清算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3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 | 2023年任职期间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薪酬 |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等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陈跃军 |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 120.69 | 2.24 | - | 122.93 | 否 |
白建军 | 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陈世敏 | 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李 跃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谷楠楠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已离任人员 | ||||||
赵永祥 | 原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 - | 是 |
吴 昱 | 原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卜东升 | 原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注:
1.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本行监事的部分薪酬和在邮储银行任职期间的社保福利情况,上表披露金额为报告期内全部税前薪酬(不含2023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和在邮储银行任职期间社保福利的其余部分。
2.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比例为1/3。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人员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情节严重的,本行将追索已发放的相关薪酬。根据邮储银行战略考核及领导人员考核情况,2023年度不涉及绩效薪酬需追索扣回相关情形。
3.本行职工监事李跃先生、谷楠楠先生以及已离任的原职工监事卜东升先生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未统计其在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4.已离任的原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先生2023年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5.本行监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