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差异 |
合并利润表 | 2023年1-9月 | 营业成本 | 1,193,543,544.99 | 1,202,274,831.29 | 8,731,286.30 |
销售费用 | 104,697,997.35 | 95,966,711.05 | -8,731,286.30 | ||
2024年1-9月 | 营业成本 | 1,273,850,588.63 | 1,286,101,001.02 | 12,250,412.39 | |
销售费用 | 114,842,066.43 | 102,591,654.04 | -12,250,412.39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