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15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7)。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