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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签订海外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3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外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2、合同金额: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马来西亚PTT LOGISTICS SDN BHD签订设备集成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358,098,951.3令吉(按披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5.83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66.94%。

3、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4、对公司的影响: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5、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额较大且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因政策因素、市场环境、恶劣天气、贸易限制、客户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影响收益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PTT Logistics Sdn Bhd签订了设备集成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RM358,098,951.3(大写:叁亿伍仟捌佰零玖万捌仟玖佰伍拾壹点叁令吉),其中设备合同金额:RM 354,098,951.30(大写:叁亿伍仟肆佰零玖万捌仟玖佰伍拾壹点叁令吉),集成合同金额RM 4,000,000.00(大写:肆佰万令吉整)。本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1、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TT LOGISTICS SDN BHD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0日

业务范围:公路运输服务;仓储与储存服务;运输支持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PTT LOGISTICS SDN BHD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其发生的购销情况

公司境外子公司Oriental Material Handling (Malaysia) Sdn Bhd与PTTLOGISTICS SDN BHD于2023年9月签署金额为RM 37,635,232.00(大写:

叁仟柒佰陆拾叁万伍仟贰佰叁拾贰令吉)的销售合同。目前该合同已履约完成设备进场及约30%的安装进度,预计明年5月份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4、履约能力分析

PTT LOGISTICS SDN BHD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PTT Logistics Sdn Bhd乙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设备合同金额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作为甲方的设备采购及服务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和订单约定的条件,出售用于甲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的物品和服务。

甲方合计本合同标的-设备合同金额:RM 354,098,951.30(大写:叁亿伍仟肆佰零玖万捌仟玖佰伍拾壹点叁令吉)。合同标的-集成合同金额为了便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项目的统筹集成,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集成费用,以保证本合同及相关订单或补充协议的顺利履行,该集成合同金额不包含在设备合同标的金额中。

集成费用:经双方协商,共计总金额RM 4,000,000.00(大写:肆佰万令吉整)。

(二)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协议物品和服务的单价具体以采购订单进行结算。按合同执行的进度分期进行支付。

集成费由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

(三)项目交付

项目交付地:马来西亚吉隆坡、槟城项目交付周期:18-22个月

(四)合同要求

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中关于采购及服务事项的所有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金额、质量要求、付款条件、验收条件等)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为准,双方后续签订具体项目合同主体允许双方的全资子公司来进行签署。

(五)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30天内,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未解决的事项应通过在马来西亚的仲裁解决。

3、诉讼进行中,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将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义务。

(六)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各章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的规定为准。

4、若本合同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能强制执行,合同的其余条款应继续有效。

5、如果任何一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另一方可随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其它可能的补救措施。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叁(4)份,甲方执贰(2)份,乙方执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物流仓储领域的竞争优势。

2、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智能仓储业务在海外市场的进一步落地,有利于公司形成优质示范项目并增加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后续海外业务市场拓展能力;同时也体现了海外客户对公司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的充分认可,有利于公司完善海外业务布局及全球化战略的推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2、由于本合同交易币种为马来西亚林吉特,若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有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设备集成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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