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李宗义先生主持,会议为通讯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宗义、洪艳蓉、杨建兴三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委员三人,实到委员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该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主体及架构的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另页)
此页无正文,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签署页)出席委员签名:
李宗义 洪艳蓉
杨建兴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