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称 | 报表期间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影响 | 调整后 |
合并利润表 | 2023年度 | 营业成本 | 1,399,844,748.81 | 51,851.72 | 1,399,896,600.53 |
销售费用 | 57,845,633.04 | -51,851.72 | 57,793,781.32 | ||
2024年1-9月 | 营业成本 | 1,013,887,835.57 | -196,795.84 | 1,013,691,039.73 | |
销售费用 | 38,665,568.35 | 196,795.84 | 38,862,364.19 |
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