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6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基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规定与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泰铝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明泰铝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明泰铝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四)《明泰铝业市值管理制度》。
(五)《明泰铝业舆情管理制度》。
(六)《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