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2,207,433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2024年9月20日,公司已经完成相关股份的注销工作。
公司注销上述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涉及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8,764.5475万元减少到18,543.8042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64.54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43.8042万元。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心专注人类安全事业,构建人类大安全体系。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发展,科技创造美好未来。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764.54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764.5475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43.804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43.8042万股。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以及涉及条款编号同步调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