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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3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王翼飞先生为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翼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翼飞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上海乾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6年7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东方日升副总裁、电力BU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以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王翼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翼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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