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核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系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水务环保业务的全产业链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本身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