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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3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该规划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已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选聘和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www.qx.com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4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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