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2024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情况,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0.4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36,900万股的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