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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3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王雷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8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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