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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林一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劲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炎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钱有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谭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翁国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维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占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党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许伟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1、提案2、提案3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4、提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邮件请在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邮箱。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筱锦联系电话:0591-38269599
邮 箱:yfdb@fjyongfu.com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人
1.01选举林一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劲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黄炎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刘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钱有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谭立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翁国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方维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占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选举党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许伟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或投票数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如有)
代理人姓名 (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有)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712,投票简称:永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非职工代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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