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辰集团股票代码:300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长桥镇溪内村通讯地址: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长桥镇溪内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岐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办公室2间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岐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办公室2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泽宁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彭德建住所:江苏省泰州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范鸿娟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辰集团”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声明 ...... 19
附表 ...... 2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万辰集团 | 指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农开发 | 指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漳州金万辰 | 指 |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指 | 王泽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 指 | 彭德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 指 | 范鸿娟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王泽宁、彭德建、范鸿娟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彭德建转让上市公司合计13,461,370股股份,同时彭德建及其配偶范鸿娟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8,855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与彭德建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补充协议》 | 指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与彭德建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补充协议(二)》 | 指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王泽宁与彭德建、范鸿娟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农开发
1、基本情况
名称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23796072287T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王健坤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 |
营业期限 | 2006年12月11 日至 2056年12月10 日 |
注册地址 |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长桥镇溪内村 |
通讯地址 |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长桥镇溪内村 |
经营范围 | 初级农产品(除菌类农业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农开发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王泽宁 | 3,200 | 80.00% |
2 | 陈文柱 | 760 | 19.00% |
3 | 王丽卿 | 40 | 1.00%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农开发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王健坤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香港 | 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香港 |
陈文柱 | 经理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黄月华 | 监事 | 女 | 中国 | 福建省漳州市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漳州金万辰
1、基本情况
名称 |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03081601528B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王健坤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营业期限 | 2013年10月17日至 2033年10月16日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岐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办公室2间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岐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办公室2间 |
经营范围 | 对现代农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漳州金万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王泽宁 | 53.33 | 53.33% |
2 | 王丽卿 | 37.67 | 37.67% |
3 | 李博 | 4.00 | 4.00% |
4 | 王松 | 2.00 | 2.00% |
5 | 蔡冬娜 | 2.00 | 2.00% |
6 | 陈子文 | 1.00 | 1.00% |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漳州金万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王健坤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中国香港 | 江苏省南京市 | 中国香港 |
林该春 | 监事 | 女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王泽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姓名 | 王泽宁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412728199309******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彭德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姓名 | 彭德建 |
性别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21083197806****** |
住所 | 江苏省泰州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范鸿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姓名 | 范鸿娟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21281199107****** |
住所 | 江苏省泰州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六)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王丽卿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姓名 | 王丽卿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50621196505******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陈文柱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姓名 | 陈文柱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50524198002******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王健坤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姓名 | 王健坤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香港 |
身份证件号码 | R728****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中国香港 |
4、林该春的基本情况
一致行动人姓名 | 林该春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412728196711******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注: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王健坤、林该春与王泽宁分别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为福建农开发和漳州金万辰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和王泽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彭德建与范鸿娟为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彭德建、范鸿娟与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和王泽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加强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的绑定,增强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各方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由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向核心团队成员彭德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同时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彭德建及其配偶范鸿娟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股权激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彭德建,同时受让方彭德建将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024 年9月30日,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与彭德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彭德建转让上市公司13,461,37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000%,占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4790%。2024 年11月26日,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王泽宁与彭德建、范鸿娟签订了《补充协议(二)》,约定彭德建及其配偶范鸿娟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8,855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泽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9,989,761股。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福建农开发 | 40,949,000 | 22.7507 | 22.7507 | 32,759,200 | 18.2006 | 18.2006 |
漳州金万辰 | 29,935,000 | 16.6315 | 16.6315 | 24,663,430 | 13.7027 | 13.7027 |
王泽宁 | 25,619,115 | 14.2337 | 14.2337 | 25,619,115 | 14.2337 | 25.8115 |
王丽卿 | 180,000 | 0.1000 | 0.1000 | 180,000 | 0.1000 | 0.1000 |
王健坤 | 360,000 | 0.2000 | 0.2000 | 360,000 | 0.2000 | 0.2000 |
林该春 | 120,000 | 0.0667 | 0.0667 | 120,000 | 0.0667 | 0.0667 |
彭德建 | 6,777,485 | 3.7655 | 3.7655 | 20,238,855 | 11.2444 | 0.0000 |
股东
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股份比例(%) | 持有表决权比例(%) |
范鸿娟 | 600,000 | 0.3334 | 0.3334 | 600,000 | 0.3334 | 0.0000 |
合计数 | 104,540,600 | 58.0814 | 58.0814 | 104,540,600 | 58.0814 | 58.0814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补充协议(二)》,彭德建及其配偶范鸿娟拟将其在本次协议转让后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8,85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5778%)委托给王泽宁。本次权益变动后,彭德建及其配偶范鸿娟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为104,5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814%。
三、《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1、《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签署主体
甲方一:福建农开发(转让方)
甲方二:漳州金万辰(转让方)
乙方:彭德建(受让方)
2、《补充协议(二)》的签署主体
甲方一:福建农开发(转让方)
甲方二:漳州金万辰(转让方)
乙方一:彭德建(受让方)
乙方二:范鸿娟
丙方:王泽宁
(二)《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甲方转让的股份总数为13,461,370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000%。其中甲方一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8,189,800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5629%,甲方二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5,271,570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371%。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及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2、股份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912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80%。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375,733,759.44元,其中乙方向甲方一支付人民币228,593,697.60元,向甲方二支付人民币147,140,061.84元。
3、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过户登记后的1个月内向甲方一支付股份转让款228,593,697.60元,向甲方二支付股份转让款147,140,061.84元。
4、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的方式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
5、标的股份的交割
标的股份的交割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并对本次股份转让无异议为前提。
各方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登记手续。
标的股份的权利义务自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即交割日起转移。
6、表决权委托
(1)委托目标股份
乙方委托给丙方行使表决权的股份为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乙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0,838,855股股份(“委托目标股份”),其中乙方一委托的股份数为20,238,855股,乙方二委托的股份数为600,000股。
各方确认,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定义见下文,下同)内减持股份,则针对乙方减持后持有上市公司的剩余股份仍然按本协议约定由丙方行使委托权利。委托期限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转增、拆股、分红等情形导致上述委托目标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本补充协议项下委托目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本补充协议自动适用于数量调整后的委托目标股份,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委托给丙方行使。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因增持、受让、划转、受赠等方式增加持有了上市公司的股份,则前述新增的股份(该等新增股份亦同等归类于“委托目标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也随之全部委托给丙方行使。
(2)表决权的委托
自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作为委托目标股份的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全权代表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委托目标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召集权等股东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前述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法请求、召集、主持或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②股东提案权,向上市公司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上市公司董事(或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或候选人)等股东提案或议案;
③对所有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④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收益权、分红权等财产性权利除外。
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定义见下文)内:①乙方不再以股东身份行使委托目标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委托目标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但乙方作为委托目标股份的所有权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委托目标股份或者在委托目标股份上设置质押等权益负担或权利限制;且②乙方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及终止向丙方作出的表决权委托的权利。
(3)表决权的行使
委托目标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予丙方行使后,乙方不再就具体表决事项向丙方分别出具委托书,但如因监管机关或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需要,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本补充协议项下丙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乙方应就丙方行使表决权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报告、备案所需报送之文件要求)依法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配合有关监管机关的问询等。
(4)委托期限
本补充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的期限(“委托期限”)为自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至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一致确定的表决权委托的期限届满之日
止。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8、税费承担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需的手续费、税费由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彭德建、范鸿娟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本次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彭德建、范鸿娟本次拟委托表决权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未披露的补充协议;除前述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事项外,协议各方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彭德建、范鸿娟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式 | 交易时间 | 授予价格(元/股) | 交易股数(股) |
彭德建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2024-06-14 | 12.07 | 600,000 |
范鸿娟 | 限制性股票归属 | 2024-06-14 | 12.07 | 600,000 |
合计 | 1,200,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彭德建、范鸿娟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于2024年8月19日-9月4日从二级市场买入6,177,485股上市公司股票。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与彭德建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与彭德建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王泽宁与彭德建、范鸿娟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泽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德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鸿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泽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德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鸿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漳州市 |
股票简称 | 万辰集团 | 股票代码 | 3009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 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 |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长桥镇溪内村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 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福岐北路1号综合楼二楼办公室2间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 | 王泽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注册地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称 | 彭德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注册地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名称 | 范鸿娟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注册地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彭德建、范鸿娟与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王泽宁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福建农开发、漳州金万辰、王泽宁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表决权比例增加;彭德建、范鸿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表决权比例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表决权委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0,949,000 股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22.7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9,935,000股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16.6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5,619,115股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14.23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777,485股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3.76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00,000股 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0.33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合计持股数量:104,540,600股 合计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58.081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8,189,800股 变动后数量:32,759,200股 变动比例:4.5501%(以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变动后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8.2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5,271,570股 变动后数量:24,663,430股 变动比例:2.9288%(以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变动后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3.7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5,619,11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14.2337%,持有表决权比例25.8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0,238,85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11.2444%,持有表决权比例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6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持股比例为0.3334%,持有表决权比例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104,540,600股 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以上市公司最新总股本179,989,761股为基础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58.0814%。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股权激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注:尚需履行以下批准程序: 1、通过深交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含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漳州金万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健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泽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彭德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鸿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