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于近日获悉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资金被冻结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实际冻结金额 |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枫桥支行 | 3300165635905300**** | 基本户 人民币 | 760,564.27元 |
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枫桥支行 | 121102411920000**** | 一般户 | 5,007,160.31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北京西河沿支行 | 020000211920028**** | 一般户 | 40,846.09元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 3305016563350000**** | 一般户 | 185,521.75元 | |
中国银行诸暨枫桥支行 | 3714583555** | 一般户 | 275,709.11元 |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4-087
中国农业银行诸暨枫桥 | 1953020104000**** | 一般户 | 783.01元 | |
合 计 | 6,270,584.54元 |
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8月17日、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及其进展情况。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6执1045号《执行通知书》等案件材料并向开户银行核实,本次银行冻结系部分相关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所致。
三、本次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为6,270,584.54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82%、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3%。除公司已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消除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2、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