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43万元(大写:肆仟壹佰肆拾叁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本次授信采用连带责任保证和抵押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控阀门)。抵押物为精控阀门位于广汉市深圳路西三段的土地39,651.60平方米(国土证号 广国用(2010)第8386-2号)以及其地上附着房产建筑物(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广汉市字第47695-1号、广房权证广汉市字第47097-2号、广房权证广汉字第2011102600439号)。具体授信额度等融资要素及担保要素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及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
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