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23日,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19.25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94.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29.51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64.86万元(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9818号、中汇会验〔2024〕101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甲方1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2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使用在三
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开户主体 | 账号 | 状态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495010100100113450 | 本次注销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5010100100113338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转入各开户主体其他账户(其中主体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结存利息150,614.08元、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结存利息318.47元)。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