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HONGQING CO.,LTD.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A股601963 H股01963)
2024年12月20日
大 会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6号重庆银行总行大楼3楼多功能会议厅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文件目录
普通决议案
1.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 1
2.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3
3.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9
4.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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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同时,重庆证监局组织会议,要求本行按文件精神推动执行。我行根据相关精神,积极推动本次预分红工作。基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三季度商定程序后的财务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428,072,884.65元,建议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每10股派送普通股现金股利1.66元,共计576,777,991.69 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约13%;
二、剩余净利润转作未分配利润;
三、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前述分红总金额是以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行普通股股数计算,2024年三季度末到股权登记日期间,我行总股数可能会随着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总分红金额将有微小变化。后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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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预分配股利金额。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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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行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本着合法合规、充分沟通、持续优化的原则,经与各方监管充分沟通和交流,并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行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杨秀明先生、高嵩先生、侯曦蒙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已对上述3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相关条件。本行董事会同意将上述3名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逐项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提名的执行董事候选人侯曦蒙女士,其任职资格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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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执行董事杨秀明先生、高嵩先生已具备任职资格,其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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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杨秀明先生简历
杨秀明,男,1970年9月出生,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
杨秀明先生曾于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双石营业所干部、信贷科干部、来苏营业所副主任;于2000年8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信贷管理处科员、评级授信部经理、处长助理,于2005年3月至2006年7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潼南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于2006年7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信贷管理处副处长、房地产信贷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房地产信贷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三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其间于2006年8月至2006年11月到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上虞支行交流工作);于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北支行党委书记;于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北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于2017年12月至2023年5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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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副行长;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自2023年12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4年3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杨秀明先生于1994年8月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杨秀明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杨秀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二、高嵩先生简历
高嵩,男,1979年2月出生,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政工师,公司律师。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执行董事。
高嵩先生曾于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担任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储蓄、会计、业务销售科信贷员;于2002年3月至2009年4月担任交通银行重庆分行风险管理处科员、资产保全部资产保全员、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管理岗;于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担任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新牌坊支行副行长;于2010年5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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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渠道管理部总经理;于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行长;于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于2016年9月至2023年7月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其中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挂职任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自2023年7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自2023年9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自2023年11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高嵩先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于2001年7月和2005年1月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高嵩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高嵩先生持有本行3200股A股股份。
三、侯曦蒙女士简历
侯曦蒙,女,1970年8月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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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曦蒙女士曾于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秘书;于2000年7月至2009年2月历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秘书、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群人事部副总经理、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于2009年2月至2010年6月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于2010年6月至2024年6月担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副总经理);于2024年6月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于2024年11月起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侯曦蒙女士于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在西南师范大学(现西南大学)汉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于2010年10月至2015年9月在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侯曦蒙女士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侯曦蒙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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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行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本着合法合规、充分沟通、持续优化的原则,经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单位提名,经与各方监管部门充分沟通和交流,并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行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黄汉兴先生、郭喜乐先生、付巍先生、周宗成先生、吴珩先生、余华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已对上述6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相关条件。本行董事会同意将上述6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逐项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提名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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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巍先生、周宗成先生、余华先生,其任职资格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其余3位连任非执行董事已具备任职资格,其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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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汉兴先生简历
黄汉兴,男,1952年8月出生,商业学高级文凭。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及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均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澳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新保险有限公司(前称大新保险(1976)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汉兴先生于1977年加入大新银行,历任大新银行多个部门主管;于1989年8月担任大新银行执行董事;于2000年1月至2011年5月担任大新银行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于2011年4月获委任为大新银行董事会副主席;于2008年6月至2023年8月担任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汉兴先生于1977年10月取得香港理工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高级文凭,为英国银行学会会士、香港银行学会及英国国际零售银行理事会创始会员。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黄汉兴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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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汉兴先生持有本行9800股A股股份。
二、郭喜乐先生简历
郭喜乐,男,1986年1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重庆渝富控股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督查办公室主任、金融服务部总经理。
郭喜乐先生曾于2011年7月至2018年3月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市场与投资处和办公室工作;于2018年3月至2022年2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其间于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在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流挂职副主任);于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客户四处副处长;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于2023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渝富控股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督查办公室主任;于2023年11月至今担任重庆渝富控股集团金融服务部总经理。
郭喜乐先生于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在四川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专业学习,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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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1年6月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并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郭喜乐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郭喜乐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三、付巍先生简历
付巍,男,1984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付巍先生曾于2007年7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主任助理;于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担任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高级主管;于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担任阳光城集团川渝区域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于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担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于2024年3月至今担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付巍先生于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在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投资银行)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8年9月至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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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在重庆工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付巍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付巍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四、周宗成先生简历
周宗成,男,197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技师。现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周宗成先生曾于2000年3月至2011年3月历任浙江金刚汽车公司质量部部长、总装厂厂长、生产部部长;于2011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浙江金刚汽车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于2019年5月至2021年2月任浙江铭岛铝业董事长兼总裁;于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任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于2022年9月至2024年10月任力帆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于2024年11月至今任力帆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周宗成先生于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合肥通用技术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学习,取得大专学历;于2010年9月至2016年9月在浙江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学习,取得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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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周宗成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周宗成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五、吴珩先生简历
吴珩,男,1976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珩先生曾于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于2005年4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科科长、执行总监助理兼财务会计科经理;于2009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兼任华域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珩先生于1997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0年1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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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吴珩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吴珩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六、余华先生简历
余华,男,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余华先生曾于1990年8月至1992年6月担任重庆市城建局路灯管理处会计;于1992年6月至1994年8月担任重庆市城建局驻乌干达路桥项目总经理部主管会计;于1994年8月至1998年1月担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资金计划部(计划工程部)职员;于1998年1月至2002年7月担任重庆长江李家沱大桥公司综合办主任、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于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担任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于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担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划部副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2005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重庆市江北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于2005年11月至2010年9月担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于2010年9月至2014年4月担任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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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于2014年4月至2017年10月担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行政办公室主任(其间于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兼任重庆市江北嘴股权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秘书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其间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兼任江北嘴国际路演中心公司执行董事);于2019年4月至2023年7月担任重庆悦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余华先生于1986年9月至1990年6月在渝州大学(现重庆工商大学)经济管理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在重庆市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余华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余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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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行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以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本着合法合规、充分沟通、持续优化的原则,经综合遴选和与各方监管部门充分沟通和交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行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朱燕建先生、汪钦琳女士、刘瑞晗女士、曾宏先生、陈凤翔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行已对上述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条件。本行董事会同意将上述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逐项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提名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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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汪钦琳女士、刘瑞晗女士、曾宏先生、陈凤翔先生,其任职资格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在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前,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星先生、王荣先生、冯敦孝先生、袁小彬先生继续履职。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朱燕建先生已具备任职资格,其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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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朱燕建先生
朱燕建,男,1981年1月出生,金融学博士,教授。现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兼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927)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3181)独立董事、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朱燕建先生曾于2008年2月至2010年2月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讲师,于2010年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于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于2014年至2019年4月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2019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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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燕建先生于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于2002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于2004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朱燕建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朱燕建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二、汪钦琳女士
汪钦琳,女,1964年1月出生,研究生,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副会长。
汪钦琳女士曾于1984年7月至1989年8月担任四川省重庆市巴县计委科员;于1989年8月至1997年6月担任四川省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于1997年6月至1998年6月担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主任科员;于1998年6月至2000年8月担任重庆市政府救灾办副主任(副处级);于2000年8月至2003年1月担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综合秘书处副处长,其中于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兼任重庆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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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自动化技术中心主任(正处级);于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担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正处级秘书;于2007年9月至2010年4月担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于2007年11月至2014年1月担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于2010年4月至2014年1月担任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于2014年1月至2018年10月担任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于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重庆市政府铁路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于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担任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担任重庆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于2020年4月至2024年5月担任重庆市铁路大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副会长;2020年9月至今担任重庆市“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4年8月至今担任同济大学高铁及站城融合研究院专家委员。
汪钦琳女士于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四川工业学院(现西华大学)汽车拖拉机制造与修理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中央党校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获研究生学历。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汪钦琳女士及其近亲属与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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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汪钦琳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三、刘瑞晗女士
刘瑞晗,女,196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宁波东海银行独立董事。
刘瑞晗女士曾于1985年8月至1987年3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管理处办事员;于1987年3月至1996年5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市场管理处办事员、科长;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科长;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8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于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农行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于2003年2月至2003年9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于2003年9月至2005年10月担任北京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负责人、处长;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担任北京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一处处长;于2006年2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北京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于2008年11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筹备组成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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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委员、副行长;于2020年3月至今担任宁波东海银行独立董事。
刘瑞晗女士于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北京银行学校城市金融专业学习,取得中专学历;于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金融专业学习,取得专科学历;于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研究生学历;于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刘瑞晗女士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刘瑞晗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四、曾宏先生
曾宏,男,1970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宏先生曾于1992年6月至1998年12月担任重庆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投资管理专员;于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于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担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于2006年9月至2013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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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担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3年9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宏先生于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在兰州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5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于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Auburn University商学院金融系从事研究工作。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曾宏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曾宏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五、陈凤翔先生
陈凤翔,男,1960年5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博士。现任展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凤翔金融智库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城贤汇理事、香港电台e线金融网主持人、新城电台带路大湾区/金钱管家主持人、屈机TV主播、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实务教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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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商业银行专家提供培训及项目顾问、上海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客座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
陈凤翔先生曾于1981年7月至1992年2月担任广东省银行(中银集团)高级经理;于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担任中国银行外汇交易中心高级经理及首席交易员;于1995年6月至2007年5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香港分行财资业务部主管;于2000年8月至2007年5月担任工银亚洲助理总经理;于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月担任花旗国际有限公司高级私人银行家;于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担任上海商业银行副总经理、香港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银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于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担任亨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香港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员;于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星路金融有限公司负责人员。
陈凤翔先生于1981年9月至1984年8月在香港树仁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学士学位;于1987年9月至1988年8月在英国索尔福德大学国际研究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于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在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于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在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于2006年9月至2011年8月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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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学习,取得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陈凤翔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陈凤翔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