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改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28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自成立至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诚信记录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实丰文化、甘化科工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裘宗敏,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以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公司拟改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聘请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一致同意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