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