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召开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作出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1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