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15: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