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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3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22]49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83,291,852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87,841,364.72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33,279,56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4,561,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43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并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该专户已于2022年6月22日注销)、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该专户已于2023年10月13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该专户已于2023年6月26日注销)、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备注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4,268.4724,268.4721,020.722024.04本次拟结项
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11,818.177,330.595,144.392024.04本次拟结项
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20,100.0012,832.6813,007.872023.06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备注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6,250.006,250.003,409.232024.04本次拟结项
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24,800.8714,774.4411,940.442024.11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相关资金支付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合同及项目结项进度进行支付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07,237.5185,456.1874,522.64-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将“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4月份,“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2023年6月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3、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减“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额,并将调减部分投入新项目“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使用;同意增加“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的投资额。本次调整后“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4,268.47万元;“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投资总额为11,818.17万元;“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为20,100.00万元;“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4,800.87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截止2024年10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系上述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或理财收入所致。

注2:应付未付项目金额届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3: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止 2024年10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9,574.34 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8,533.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项目建设支出。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4,268.4724,268.4721,020.724,277.78
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11,818.177,330.595,144.391,347.69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6,250.006,250.003,409.232,908.45
合计42,336.6437,849.0629,574.348,533.92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3、各项目已签署合同,尚有应付未付金额,主要为验收款及质保金,结项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后,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4,774.44万元增加至为23,308.36万元,该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以全票通过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本次变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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