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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乡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1号)的核准,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02,144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8,999,975.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473,633.2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4,526,342.44元,新增股份于2024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66,727,778股增加至1,700,329,922股。其中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440,86049,999,999.206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64,51629,999,999.526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010,752159,999,997.446
4UBS AG5,376,34419,999,999.686
5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881,72099,999,998.406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5,376,34419,999,999.68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709,67650,999,994.726
8陈蓓文6,182,79522,999,997.406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838,709110,999,997.486
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29,03259,999,999.046
11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440,86049,999,999.206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2,9035,999,999.166
13贺爱轩5,376,34419,999,999.686
14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81,7206,999,998.406
15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富衍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64,51629,999,999.526
16潘海强1,344,0864,999,999.926
17林秋浩4,032,25814,999,999.766
18杨宝如6,720,43024,999,999.606
19新乡新投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68839,999,999.366
20黄旭盛5,376,34419,999,999.686
21马丹娜6,989,24725,999,998.846
合计233,602,144868,999,975.68/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有发行对象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承诺方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3,602,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738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21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440,86013,440,8600.7905%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64,5168,064,5160.4743%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010,75243,010,7522.5296%
4UBS AG5,376,3445,376,3440.3162%
5图木舒克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881,72026,881,7201.5810%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5,376,3445,376,3440.3162%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709,67613,709,6760.8063%
8陈蓓文6,182,7956,182,7950.3636%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838,70929,838,7091.7549%
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29,03216,129,0320.9486%
11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440,86013,440,8600.7905%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2,9031,612,9030.0949%
13贺爱轩5,376,3445,376,3440.3162%
14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81,7201,881,7200.1107%
15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富衍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064,5168,064,5160.4743%
16潘海强1,344,0861,344,0860.0790%
17林秋浩4,032,2584,032,2580.2371%
18杨宝如6,720,4306,720,4300.3952%
19新乡新投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52,68810,752,6880.6324%
20黄旭盛5,376,3445,376,3440.3162%
21马丹娜6,989,2476,989,2470.4111%
合计233,602,144233,602,14413.7386%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解除限售前变动数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4,058,39013.77%-233,602,144456,2460.03%
首发后限售股233,602,14413.74%-233,602,144--
高管锁定股456,2460.03%-456,2460.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6,271,53286.23%233,602,1441,699,873,67699.97%
三、股份总数1,700,329,922100.00%-1,700,329,9221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乡化纤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乡化纤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乡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协杨惠元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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