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秋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刘秋东先生、许金良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就此议案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