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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09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王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杨

光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徐爱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确定4名董事。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现任董事叶朝锋先生、赵吉柱先生、汪剑平先生在上述拟任董事正式到任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徐爱国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原公司执行总裁徐爱国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总裁职务;原公司总裁汪剑平先生不再担任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执行总裁职务;原执行总裁孙卫东先生不再担任执行总裁职务,调整为担任副总裁职

务。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杨光泽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玲女士已向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陈玲女士副总裁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之日(即正式卸任监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杨光泽先生、陈玲女士的简历附后。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管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提升管理效率, 进一步推动公司有质量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对总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共设部门18个,分别为: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品牌文化部、党委统战部、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财务金融部、审计部(派出监事办公室)、法律风控部、运营管理部(数字与信息化管理部)、成本供应链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研发设计部、营销管理部、商业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财务共享中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13。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一、王尧先生简历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光泽先生简历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市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杨光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玲女士简历

陈玲,女,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

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陈玲女士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玲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之外,陈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徐爱国先生简历

徐爱国,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MBA学历,高级

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龙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71)副总裁。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地产临时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2年7月至今任中交地产党委委员、执行总裁;自2024年4月起至今兼任中交地产总法律顾问。徐爱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爱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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