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王昌模、向中波监事出席现场会议,张颖、曹婧、何欢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