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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7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国祯”)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集团”)的通知,中节能集团计划自2024年11月27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和司法拍卖等),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2270万股且不超过4540万股,以公司最新股本计算,增持比例不低于3.333%且不超过6.666%。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节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100,588,05114.77%
节能资本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58,275,0588.56%
合计-158,863,10923.33%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计划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270万股且不超过4540万股,以公司最新股本计算,增持比例不低于3.333%且不超过6.666%。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和司法拍卖等)。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中节能集团承诺:2024年11月27日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中节能国祯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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