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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导航: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688592 证券简称:司南导航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年1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9)。

4、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72)。

5、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拟激励对象辞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53人调整为15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20.00万股调整为21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75.33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70%;预留36.67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30%。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等程序;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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