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通知,获悉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周顺林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157,497股,占总股本比列为0.3351%;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399,1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0.68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顺林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小区**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1月22日,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迪普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6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157,497 | 0.3351 | ||||
A股 | 4,399,100 | 0.6833 | ||||
合计 | 6,556,597 | 1.018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7,303,573 | 7.35 | 40,746,976 | 6.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825,894 | 1.84 | 40,746,976 | 6.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477,679 | 5.5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1.2022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于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9319%。 2.2022年10月28日,周顺林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1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157,497股,占总股本比列为0.3351%。减持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2024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周顺林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2024年10月9日起)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占总股本比列为0.7766%。减持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周顺林出具的《股东周顺林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643,829,039股计算。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顺林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