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增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