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库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2、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9月19日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5、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6、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

7.2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36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491.50万股调整为484.30万股;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1月25日作为授予日,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484.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7.2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该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145人调整为136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权益总数由491.50万股调整为484.30万股。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和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和确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光库科技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及调整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