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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徐诗玥女士,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和龚行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3.43%股份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中恒集团的资产结构,公司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莱美药业的股份。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若本次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可能导致莱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提交中恒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以公开征集

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3.43%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9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0:00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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